今日,青岛发布《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年)》。此版规划目标为保护青岛各历史时期的文化遗产,彰显青岛在古代文明、近现代及新中国历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展现中华民族优秀精神品质;传承和延续“山、海、城、岛”融为一体的城市空间格局及“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城市风貌特色,塑造城市历史文化氛围,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弘扬青岛开放、多元、包容的海洋文化特色,发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的文化交流作用,推动城市创新发展。主要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遗产、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部分节选如下: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保护青岛市域“一核五线五片多点”的历史文化格局和“三山、三水、三湾”的山水格局,具体包括:保护以青岛历史城区为主体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核心区;保护大沽河、胶莱运河、齐长城、胶济铁路和东南沿海等五条历史文化线路及其串联的沿线相关遗存;保护崂山、即墨金口港、琅琊台-大珠山、胶州三里河、大泽山等五片历史文化富集片区;保护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文物古迹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崂山、大泽山、珠山-铁撅山三大山脉大沽河、北胶莱河、沿海诸条河流三大水系,胶州湾、鳌山湾、灵山湾三大湾群构成的自然基底环境;保护风景名胜、古树名木、海岸带及海岛等自然景观要素。区位图中心城区及周边环境总体保护总体保护中心城区及周边环境包含的自然山水格局和历史文化遗产,具体包括:历史城区及历史文化街区,青岛德国建筑群等文物保护单位,丛良弼公馆旧址等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青岛葡萄酒厂等工业遗产,湛山炮台旧址等军事建(构)筑物,青山渔村等历史村镇,崂山道教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区位图历史城区保护1.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延续历版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即东沿延安三路至长春路、威海路,北至海泊河,西、南至海岸线总面积约28平方公里。2.历史城区保护内容:(1)保护山、海、城、岛相辅相成、融为一体的整体空间形态及与城市相互依存的山体、海岸线、岛屿等自然景观环境;(2)保护因形就势、灵活多样的道路格局和历史街巷;保护公共建筑、独立庭院、里院等构成的建筑肌理;(3)保护“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城市特色风貌及构成历史风貌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4)保护重要标志点和相关对景及轴线;保护山体制高点之间、山-海之间的通视区域,重要公共空间的眺望景观和历史城区的天际轮廓线。3.历史城区建筑高度控制:(1)严格遵守《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对城市建筑高度的控制要求;(2)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应符合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的要求;(3)将历史城区内建设高度分为三类区域分别提出控制要求,一类控制区为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按照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建筑控制图则执行,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按原高控制整治、改建建筑不得高于现状高度,且应与周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高度相协调;二类控制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台东、台西历史地段内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同时此区域内新建、改建建筑高度不得高于其临近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三类控制区为历史城区内其他区域,根据地块位置进行分类控制,重点控制山体周边、眺望视域及滨海区域的建筑高度。4.历史城区功能定位:历史城区功能定位为具有深厚文化内涵和特色景观风貌的文化旅游区和高品质宜居地,重点发展文化休闲、旅游度假、商业服务、创意产业等与历史保护和文化彰显相适应的产业。区位图历史街区保护1.保护对象:保护15片历史文化街区,分别是: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馆陶路历史文化街区,上海路武定路历史文化街区,八大关-汇泉角-太平角历史文化街区,鱼山历史文化街区,八关山历史文化街区,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信号山历史文化街区,观象山历史文化街区,黄台路历史文化街区,无棣路历史文化街区,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阳信路历史文化街区、长山路历史文化街区和奥帆中心历史文化街区。2.保护控制要求:(1)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应采取分类保护措施。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的其他建筑,可以保留。与历史风貌不协调或影响传统格局的建筑,根据实际情况和可操作性分别采取立面整治、降层、拆除等措施,使其风貌和体量协调,恢复街区的原有格局。保护街区内建筑和院落组合的肌理、空间特征和整体色彩。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对于街区内现有建筑的改建、整治工程,改建或整治后的建筑面积、高度均应小于现状,且与周边历史风貌相协调。严格保护历史街巷的空间尺度,保持原有宽度、走向和转弯半径,严禁拓宽;保护沿街建筑界面的历史景观特征及其构成风貌的围墙、院门、绿化等环境要素。(2)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应当在建筑体量、空间布局、色彩、材料等方面与本街区的历史风貌特征相协调,且符合各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得新建高层建筑对于确需更新的地块,应采取小规模、渐进式的更新方式,避免大拆大建。保护街区内的山体等自然地形地貌,严格控制山体周边筑高度;保护南部滨海轮廓线。历史村镇保护1.保护对象:保护山东省历史文化名镇金口镇,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雄崖所村,中国传统村落凤凰村和青山村,南李村、西寺村等11个山东省传统村落。保护本次规划确定的雕龙嘴村、所里头村、沟南崖村等46处特色村落。2.保护要求:(1)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的规定,保护金口镇和雄崖所村,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2)加强各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划定保护界线,明确传统村落的保护要求和促进发展的措施,加强传统村落的建设管理。(3)在村庄规划中,明确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对象,落实保护管理规定,提出在未来建设发展中保护和延续村落传统格局和特色风貌的要求。(4)推进全域各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普查和申报,进一步完善保护体系。区位图来源青岛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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