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南阳的李先生喝崂山啤酒中奖,中奖信息显示“3元换购青岛原酿听”,但崂山啤酒称,“3元换购青岛原酿听”,是指可兑换一罐毫升,并非罐。崂山啤酒表示将奖励这位消费者听易拉罐产品。
此事引发网络热议,网友纷纷批评崂山啤酒“玩不起就别玩”。
无独有偶,接着又有消费者发声,河南南阳的吕先生称,自己中了24个拉环。如果一个拉环能兑听啤酒,自己就能兑换1.2万听、1千箱啤酒,但不知道商家能否兑现。
新京报:企业兑奖不能违背常识
无论是生活常识也好,还是查现代汉语词典也罢,“听”做量词时用于听装的食品。然而到了崂山啤酒这里,居然解读出新的意思,“听”成了“毫升”的代名词,“听”也就变成了“毫升”。涉事企业这样回应消费者的正当兑奖诉求,不仅扭曲了量词的含义,也有违企业伦理中内含的“诚信品质”。一个市场只应该有一个计量标准,而不是企业“以我为准”的标准。涉事企业回应,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便于内部工作人员识别,这未免让人疑惑,难道毫升很难辨认吗?作为一家规模很大的现代企业,当然应该有严格的标准,并与现代社会通行的规则、度量衡接轨,这不仅仅是为了货物流通的方便,也是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正观新闻:企业的解释太牵强
虽然罐的啤酒最终兑换了,崂山啤酒也解释了事情的原委,可网友们并不买账,因为崂山啤酒的官方回应充满了拒不认错的甩锅和傲慢,什么叫“奖励”?承认自己广告文案有错就那么难吗?任何一个消费者看到“换购听”的字眼大概率都会理解成换购罐吧。即使有误,难道不是自己印制的中奖信息有误才最终误导了消费者吗?显而易见,不管于理于法,崂山啤酒都应该兑现这罐啤酒,而不是试图玩文字游戏,混淆概念,拒不兑换。消费者真的是在乎这罐酒吗?大概率不是,他们所求的无非是崂山啤酒能给个交代,品牌方能讲点诚信。
红星新闻:“表示歉意”才更妥当
跳开这件事情,有的商家以折扣优惠回馈顾客时,却不乏滥用“最终解释权”来侵犯消费者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商家在商品促销广告中所附的“最终解释权”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条款,并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崂山啤酒提出“奖励这位消费者听易拉罐产品”,“奖励”这个用词很有意思,可能“表示歉意”才更妥当,以此向李先生道歉,也向其他消费者道歉。
网友跟帖:只能落得一片骂声
老徐时评——
实在难以相信,崂山啤酒这样一个品牌企业,竟然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一个促销活动从筹划到开始,难道不需要审核吗?各级审核难道是走过场吗?这是大型公司,不是小作坊啊。现在骑虎难下,不兑现品牌损失巨大。兑现吧,那么大的数量,损失也不会小。咋办呢?
云财经——
该来的还是会来的,24个五百听就是瓶。本来早点承认好好处理说不定还能成为热点营销案例,现在好了,闹到迫不得已才承认错误,只能落得一片骂声咯。
iBingo——
好的公关是,一出现这事应该正常兑奖然后宣传,另一方面抓紧撤回相关批次货,最后也就花个几百万的费用而已。相较而言,几百万的广告费可没这效果。
代军哥哥——
如果不想兑奖,就承认自己工作失误,消费者可能会原谅你们的。但是混淆概念,强词夺理,搞得像施舍一样,谁都会不舒服。
一时竟然不知道取个啥微博名——
估计之前就知道自己印错了,其实大大方方道个歉,大家也就乐一乐,没准还觉得这个品牌憨憨的很实诚,变坏事为好事。非要说听是ml的意思,让人觉得,在羞辱大众智商。
你懂的(黄河评论信箱:zghh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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